2021年皇姑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信息
11月1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李盛主持召开区政府2021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升皇姑区民生诉求案件办理质量工作方案,强调全区上下要不断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明确办理流程,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接件即办、首接负责,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着力构建我区民生诉求工作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围绕“巩固成果、遏制反弹”的目标,深化河长制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沈阳市河长制工作部署,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带动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确保河道水体清澈,周边环境优美整洁,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努力打造优美宜居的美丽皇姑。
会议原则通过《2021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强调要全面落实******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批示精神,贯彻好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要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普及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提高居民参与度和知晓率,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要狠抓任务落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细化工作举措,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皇姑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皇姑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健康皇姑行动实施方案》《皇姑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皇姑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皇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皇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皇姑区粮食应急供应预案》《皇姑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皇姑区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内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区领导崔雪东、丛轶弢、钱海云、韩玉芹、吕殿友、闫曦参加会议。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