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0年11月24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皇姑区君越生鲜超市黑芝麻产品
(一)根据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3日抽样检测报告显示沈阳市皇姑区君越生鲜超市黑芝麻产品,2020年11月2日销售的黑芝麻产品酸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台子所接到检测报告后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产品进货5公斤,至抽检时销售3公斤,库存2公斤已销毁。
(三)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台子所已经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进行召回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9日
撰稿人:崔俊兴
审核人:张海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