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解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全省共计转移安置139134人无人员伤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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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5日发表
我省7月24日晚间开始的第二轮强降雨已于26日结束。7月26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表示,经分析研判,当日9时省防指决定解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省气象局于26日8时解除气象灾害暴雨II级应急响应。
监测数据显示,从7月24日20时至26日8时,全省平均降水量达62毫米,其中沈阳市达176毫米,最大点降水量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站227毫米。
根据预报预警,全省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特别是抓好避险人员转移工作。全省共计转移安置139134人,其中抚顺市23758人,丹东市10956人,铁岭市22103人,葫芦岛市42254人。
据初步统计,抚顺市有754户房屋进水,解救城区低洼地带因房屋进水被困群众5人。其他地区暂无灾情报告,全省无人员伤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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