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利国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沈阳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不断优化法治环境充分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1月15日晚,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沈阳代表团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参加审议时发言。
潘利国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两个机关”建设,主动站位“两个一线”,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重要成果。省法院、省检察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对今年工作的部署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政治站位高、工作举措实,彰显了法治精神,体现了责任担当。
潘利国说,近年来,全省上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果,营商环境正逐渐转变为辽宁振兴发展新的优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法治环境建设,也是人大和“两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发力,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法治问题,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同时,要加强对涉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意见建议的办理,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充分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使之成为推动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