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六条禁令
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六条禁令》
发布时间:14-11-07 来源:辽中区政府
近日,县人民法院在九楼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辽中县人民法院六条禁令》进行了新闻发布。
该新闻发布会由副院长张俊义主持。
纪检监察室主任王广波进行发布。据了解,近年来,法院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和司法作风建设,通过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观看警示教育片、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逐级签订廉洁司法责任状等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根据省市法院的工作部署,县法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从我做起、廉洁司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辽中县人民法院六条禁令》,具体包括严禁收受、借用当事人钱物;严禁私自收取各种办案费用;严禁私自存留执行款物;严禁私自替评估、鉴定等中介机构代收费用;严禁办案中与当事人同吃同住;严禁私自替当事人代领各种退费六条具体规定。
这六条禁令向全社会公布,彰显了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廉洁、保障司法公正的决心。我院将以六条禁令的发布为契机,继续全方位加大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力度,认真抓好“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确保公正、廉洁、规范司法。为此我院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网站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以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对投诉举报一一核查,涉及违法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