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税务局第十二联络督导组到辽中区税务局督导调研三定暂行规定落实情况
沈阳市税务局第十二联络(督导)组到辽中区税务局督导调研“三定”暂行规定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18-10-23 来源:区税务局
10月19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第十二联络(督导)组组长刘瀛和副组长宋玉春到辽中区税务局就“三定”暂行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通过听取区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恩瑞汇报本局“三定”暂行规定落实情况、查看党委会会议记录、走访辽中镇税务所、与干部交流座谈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后,刘瀛对该局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三定”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给予肯定。同时对该局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齐心协力完成任务。按照“三定”方案要求,依托各位党委委员、各部门临时负责人、党建部门等各方面力量,结合队伍实际和干部思想实际,有的放矢开展工作,深入了解干部诉求,化解矛盾,确保队伍稳定;二是做好思想工作。深入基层搞调研,及时排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在改革的大潮中要顾全大局,以身作则,在全局形成良好的改革风气;三是讲大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局上下能够做到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局党委委员要多出谋,多划策,把干劲保持下去,共同辅助“一把手”完成好各项工作;四是完成好下一步工作。按照市局党委要求,完成好组织收入、纳税服务、思想政治、党建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