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推行“河长制”工作,是***、***和省委、省政府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及相关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情况督察,落实工作职责,12月15日前出台中央明确要求的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河流分级名录确定情况及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二)河长制任务推行实施情况。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实施情况。
(三)实行“一河一策”推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因河制宜,制订主要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情况;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改善情况;按照管理保护目标任务要求分类精准施策,着力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情况。
(四)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河长体系建立情况,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落实情况,各镇(区)河长制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验收办法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特定事项或任务实施情况。市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市级总河长会议、市级河长专题会议决策部署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社会关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涉及范围
各镇(区)及河长制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