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回迁房高层住宅电梯维护保养的建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张 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回迁房高层住宅电梯维修保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电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物业服务企业受业委会(或全体业主)委托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日常管理,是小区电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与业委会(或全体业主)共同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签订《电梯维保合同》,按相关法规建立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做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做好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定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小区业主安全乘梯、文明乘梯。定期通报或公示电梯运行情况(含故障情况)和电梯相关费用。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管理部门负责。
二、建立及时有效的电梯维修制度
1.质保期内的维修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必须及时有效的进行维修,保障电梯的正常安全使用。
2.符合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规定启动应急维
修方案,避免程序复杂时间长的限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完成维修,保障居民正常使用电梯,不影响生活。
3.对于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电梯,按照规定纳入岫岩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由政府出资予以改造,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维保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 养;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通知管理服务企业和业主,经同意方可实施。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电梯维保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尽快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开展应急救援。电梯相关各方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均有义务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举报,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