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台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正确评价我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好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德:一是政治态度,包括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理论修养;二是大局意识,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民主作风,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三是思想品质,包括党性修养、道德品质。
能:一是政策水平,包括提出政策建议,掌握执行政策,依法办理等;二是组织协调,包括沟通协调、组织动员,处理突发事件;三是业务能力,包括工作思路,专业知识,创新意识;四是心理素质,包括意志与自信心,心理适应及承受能力。
勤:一是精神状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学习态度;二是工作作风,包括求真务实,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
绩:一是履行职责成效,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中的突破创新;二是解决复杂问题,包括解决复杂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三是基础工作,包括制度建设情况,抓基础性、长效性工作的成效。
廉:包括遵守廉政规定,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要求,接受监督,生活作风情况。
二、考核程序
1、制定考核方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2015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细则),对全体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措施、数量、质量、效率、贡献和创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同时成立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按照职(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分别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公务员,原则上应在机关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3、民主测评。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每名参加测评人员要本着对事业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4、等次确定。考核等次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体现干部能力素质和平时表现,是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依据。确定考核等次时,主要依据是: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出勤率、考核手册记录情况、民主测评结果等。
考核等次确定后,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数的15%以内。2014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最佳机关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可控制在20%以内;评为突出贡献机关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可控制在18%以内。副县级以上职务层次人员不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计算基数。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15%以内。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本单位工勤人员总数的15%以内。
各开发园区原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身份的聘用人员,由开发园区组织考核,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装入原档案,作为调整档案工资和档案职务的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同类人员总数的15%以内。
各单位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按《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纪发[2005]2号)规定执行。
三、结果使用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奖励、培训及职务职级并行的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续聘、解聘和调整工作岗位以及奖惩、晋职、工资分配的依据。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单位,翌年不得进行岗位聘用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或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人员,翌年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要按照《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意见》(台人社发【2012】10号)规定执行。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记三等功。
各单位要对长期不在岗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并如实上报,如有瞒报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取消该单位的评优资格。
四、考核验收
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自2015年12月28日开始,至2016年1月10日结束,各单位要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人社局干部科。
机关及参公单位需上报材料有:《2015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年度考核工作验收表》、《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年度考核沿革卡》、《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以下(含基本称职)人员和未参加考核人员的情况说明、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以下(含基本称职)人员和未参加考核人员本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事业单位需上报材料有:《2015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验收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沿革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上述有关表格可登陆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ntaian.gov.cn),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用A4纸打印上报。
五、几点要求
1、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管理、审核备案制度,保障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有序进行。要严肃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坚决克服考核搞形式、走过场和平衡照顾等现象,不得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
2、监督指导。各主管部门要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监督、指导工作,人数较少的事业单位要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优秀比例统一掌握使用。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要严格遵照规定执行,各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具体时间于前一个工作日告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将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3、备案存档。根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精神,全县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鞍山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沿革卡》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本单位继续保存,《年度考核登记表》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逐年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中,作为确定考核结果的依据。若年度考核沿革卡有丢失或考核年度有遗漏的,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后予以补办。
***:所需材料
中共台安县委组织部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