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实现财政信息网络传输
为进一步加强镇(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信息市、镇(区)两级之间传输速度,实现财政资金信息在拨款文件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传递到镇(区)财政所的目标,海城市财政局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通过网络传递财政各项信息。在硬件上,局内财源办配备了高速彩色扫描仪,每分钟可扫描A4纸80张,27个镇(区)配备了电脑和彩色打印机。在软件上,财源办指派专人负责文件信息传送工作,每周四督促财政局预算科提供一周内各科室下达的指标文件,办公室提供专户拨款的财政局发文,将全部文件进行归纳整理、扫描留存。将其中涉及到镇(区)的文件筛选出来,将扫描件发送至相关镇(区)财政所邮箱,镇(区)财政资金监管员每周五检查邮箱查看邮件,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出文件和其他信息。各镇(区)根据邮件登记资金监管台账,打印出的文件装订存档。对没有通过发文形式下达到镇(区)的财政资金(包括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的资金和往来资金),镇(区)要根据银行记账凭证登记资金监管台账,确保台账登记资金信息全面、完整、准确。
通过利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和网络技术,使财政资金信息及时传达到镇(区),创造了方便、快捷、高效的工作模式,简化了办事流程,节省了工作时间,解决了镇(区)财政干部市、镇(区)之间不必要的往返问题,受到了镇(区)财政干部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