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铁东区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79号)文件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为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决定在6月12日至6月18日期间开展“2016年铁东区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请各单位按照《2016年铁东区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落实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特别是低碳日的宣传活动,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与普及宣传相结合,切实搞好本单位的节能宣传周活动。
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请将本单位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6月24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活动照片(需明确显示今年宣传主题或具体日期)报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曹建云 姜晓旭
联系电话:2699711
电子邮箱:tdjnb@163.com
***1:《2016年铁东区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2:《铁东区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宣传标语和口号》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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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铁东区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三、活动时间
节能宣传周:2016年6月12日—6月18日
全国低碳日:2016年6月14日
四、活动方式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服务业局、区交通局、区农发局等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在“节能宣传周”期间,以宣传栏、板报、横幅、宣传画、彩页等载体,利用报刊、信息专刊、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体,广泛开展节能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实现政府、公众、媒体互动,地区、企业、社区并举。
五、各成员单位的宣传重点及要求
区政府办 负责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增强干部职工对节约节俭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自律。负责拟定并发布铁东区节能宣传周及全国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悬挂宣传横幅1条。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在区机关大楼内,普及节电、节水及节材常识,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电子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开展无车日活动。
区发改局 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大力宣传并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在工业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在企业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
要求:印发相关宣传彩页20000份,制作节能宣传板一套,印制节能宣传画200套(每套2张),制作节能环保购物袋2000个,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宣传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技监局认函〔1999〕32号)等有关节能政策法规,鼓励企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提高企业对能源计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至少悬挂1条宣传横幅。
区住建局 要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广泛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的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和产品。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相关示范,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广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创新产品、运行管理措施等。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积极倡导实行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措施,降低建筑用电需求。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要求: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节能宣传周期间至少悬挂1条宣传横幅,张贴节能相关标语。
区科技局 负责宣传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简单实用的节能减排低碳的窍门和技巧,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万众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意识。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至少悬挂1条宣传横幅。
区环保局 紧紧围绕《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努力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习惯养成,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创新驱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全民行动”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个人自律、绿色消费、激励带动”的实践要求,通过全面构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创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搭建绿色生活方式的行动网络和平台等措施,使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至少悬挂1条宣传横幅。
区教育局 负责对全区中小学进行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每所学校开展节能低碳校园主题文化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一次,悬挂宣传横幅,并积极做好倡议书的发放工作(学生人手一份)。
区服务业局 负责在商业企业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鼓励流通企业改进和完善商品采购标准和制度,大力倡导绿色采购,推动节能低碳产品销售,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宣传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开展交流活动,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销售,深入宣传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重点商业企业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宣传活动。
区交通局 负责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充分利用视频、微博、微信、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车、船、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推广节能减排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和服务能力,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至少悬挂1条宣传横幅。
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各村悬挂宣传横幅。
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在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居民社区中广泛宣传推广使用高效节电、节水、节煤等产品和设备,倡导广大家庭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勤俭节约之风,反对食品浪费,减少使用塑料袋及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出行,组织社区居民节能减排经验交流活动。
要求:节能宣传周期间,各街道社区分别悬挂宣传横幅若干条,利用宣传栏、板报等载体张贴节能低碳生活标语、口号、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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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宣传标语和口号
1、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
2、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3、科学发展重实践,节约能源是关键
4、请节约:每滴水、每张纸、每度电、每分钱
5、节约能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6、节约用能,你能、我能、大家能
7、人人节能一点点,青山绿水呈眼前
8、节约能源、大有可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9、一人节约小行为,万众节能大成效
10、节约能源要记好,举手之劳很重要
11、服务大局,细节入手,点滴节约,从我做起
12、点点滴滴降成本,积少成多见效益
13、为了明天更美好,请节约使用能源
14、节约能源,人人有责
15、节约能源,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16、人人讲节约,处处抓节能,事事创效能
17、落实科学发展观,节能减排要当先
18、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
19、心系民生,厉行节约
20、节约能源,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