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税务局积极探索勇担重任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费款成功入库
1月15日,辽宁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刘旭东处长率省局社保业务组刘宇宁、邢昌元、李光宇一行在市局总经济师刘宝林陪同下,亲临铁东区局调研“三险”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当日,市税务局社保科、铁东区税务局社保股、市医保中心和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努力,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实现了2019年1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首笔网上申报,并通过税库银系统实现网上划款入库,这标志着我市征管体制改革第三场攻坚战初见成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社会保险费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划转由税务部门征收。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的是以社区(村组)、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统一组织收费,由受托代征金融机构归集费款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结合以上征管特点,市税务局决定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铁东区税务局统一征收。
铁东区税务局深知此项工作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福祉,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由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牵头,各部门严格落实《鞍山市铁东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铁东区税务局多次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推进会议,市税务局社保科多次莅临会议予以指导,并帮助协调市社保局、鞍山银行与区税务局完成业务对接,协调解决划转中遇到的问题,为社会保险费按时保质划转做了充分有效的准备工作。
下一步,铁东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在市税务局指导下,加强与相关机构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便捷条件,及鞍山银行的服务优势,积极探索、拓宽缴费渠道,提高征缴效率,优化缴费体验,增强缴费人获得感,为打好第三场攻坚战役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