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灵山街道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宣传动员大会
立山区灵山街道办事处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宣传动员大会。灵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和军、办事处主任刘鹏、全体党工委成员、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部分商户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上宣读了《2017年1月17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抓好关键性改革,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内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着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诚信辽宁”。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凡是政府依法作出的书面承诺,必须按期兑现;凡是对企业进行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不准随意处罚;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办事处全体党工委成员表示,严格执行《政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