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成年人每人310元
11月5日,我市召开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会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随之正式启动。
根据《鞍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度集中缴费期参保登记实施方案》规定,2020年1月1日起,我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全部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实现市级统筹;2020年,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10元,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未满18周岁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70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个人缴费费用由政府按规定予以全额资助;改变过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镇干部代为收缴方式为税务机关委托鞍山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三个金融机构代征。
市水务局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整合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自身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已形成各级政府为主导、税务部门牵头,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