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鞍山国税为纳税人减免退税198亿元
2012年,鞍山市国税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应退尽退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大力发挥税收改善民生的作用,全年共为纳税人办理各项减免退税19.8亿元,同比增加2.2亿元,增长12.5%。其中出口退税14.3亿元,民政福利企业退税1.3亿元,软件企业退税1亿元,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减免税0.8亿元,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减免税0.8亿元,其他减免退税1.6亿元,有效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
该局加大减免税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及时把相关政策传递给广大纳税人。通过国税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12366热线、纳税服务QQ群等方式,使纳税人方便、快捷地获取税收减免政策信息。该局实行一窗通办,落实首问负责制,加快审批、备案进度,限时办结。纳税人只需向国税局提交一次申请材料,即可由国税局实现内部流转,直至办结,不需要纳税人多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