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有权向抵押金说不
3月16日上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现场投诉咨询大型宣传活动,同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检查。相关人士介绍,从近期投诉情况来看,90%的投诉集中在餐饮服务业收取抵押金和拖欠工资上。
据悉,一些酒店、饭店在招聘服务员时,收取抵押金已经成为潜规则。据了解,不同企业收取的抵押金或者服装费数额也不同,有200元、500元甚至更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人士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相关人士提醒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是否有职工一旦违纪或违约,风险抵押金将不予退还字样,如果存在这样的条款,则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从订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如果老板要求求职者交抵押金,求职者有权拒绝。还有的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扣抵押金,也是违规的。那些已经交了抵押金的劳动者,在离职时如用人单位不予返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