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在子女升学等事宜中严禁违纪
当前,正值高考录取之际,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防止不正之风,市纪委监察局重申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
具体为: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子女升学、婚丧等活动;严禁借子女升学、婚丧等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为子女升学、婚丧等事送礼;严禁公车接送子女上学、操办婚丧事、外出旅游等公车私用行为;严禁大吃大喝,进行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从事、参与和支持各种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规定,廉洁自律,保持良好形象。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检查和监督,组织明查暗访,鼓励和发动全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还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