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质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特种设备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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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辽质监发 [2016]27号)精神,台安县质监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台安县境内的台安县三洋氧气厂、鞍山澳恩达化工有限公司和台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特种设备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各类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共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5台、气瓶20只、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人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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