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三个明确针对性开展夏季药品安全检查
为防范高温高湿对药品质量造成的安全风险,近日,鞍山市食药监局采取“三个明确”有针对性的夏季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931家次,发现12家单位存在未配备阴凉储存设备、未按要求储存药品等问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抽检重点品种16批次,已送检测机构检测。
一是明确检查对象,以小药店、小诊所、小卫生室为检查重心。此次检查,主要针对辖区内规模较小的药品零售企业、个人诊所、村卫生室等,以需冷藏、冷冻的药品,及防暑降温药品、感冒、消化道疾病等夏季常用药和易霉变质药、特殊储藏要求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为重点品种。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以夏季药品储藏、养护工作情况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冷藏设施设备、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是否符合药品GSP的要求,药品是否按要求进行储存;检查冷藏冷冻药品的采购、验收、销售、陈列等相关记录,是否严格控制药品储运温湿度条件;对中药饮片贮存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饮片有无出现霉变、虫蛀、走油等现象。
三是明确检查目标,以增强”三小“机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目的,有效防范药品使用安全风险。通过检查台账、进货查验记录的完整性,药品的储存、养护的规范性,及是否有过期失效和不合格药品,来督促指导“三小”机构做好夏季药品的储藏、养护、使用,防止问题药品在市场上流通,确保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