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地方税务局三项措施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
春节前,台安县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局和台安县纪委关于廉政过节文件精神,采取三项措施,深化正风肃纪,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务实廉洁过节。
一是下发文件,明确廉政要求。台安县局重申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制订了《台安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政过节的通知》,提出十一个“严禁”行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定,自觉规范言行,营造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同时,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作用,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绿色消费、健康生活,努力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是召开会议,开展廉政教育。2017年1月18日组织召开春节期间廉政教育工作会议,县局纪检组长代表局党组传达了鞍山市局转发市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县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申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传达了鞍山市局转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起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七起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市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确保警钟长鸣,警笛不响,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政自觉性和责任感,将清廉过节责任意识夯实到“末梢神经”。
三是正风肃纪,强化廉政检查。建立健全监督监察常态机制,县局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检查、明察暗访、信访受理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监察,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制止;同时,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