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河道垃圾改善生态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鞍山创城正在火热进行,市水利局在创城工作任务较少的情况下,自我加压,主动作为,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市河道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和人居环境,为鞍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召开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将垃圾清理工作落实到人,形成一级包一级的责任人体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有效开展、顺利完成。
二是积极推进,狠抓落实。根据《鞍山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考评办法》,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相关考评办法和奖惩措施,实行“哪个区域河段出问题,哪个地区负责”的问责机制;在河道垃圾清理过程,由局领导班子带队组成检查督导组,对清理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进行登记,对进展缓慢、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地区立即备案,并结合考评办法进行奖惩;加大水政执法力度,相关地区设立举报电话,对向河道内肆意倾倒垃圾、滥堆乱弃的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清管结合,成效显著。紧紧围绕创城目标,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切实加大河道垃圾清理力度,累计投入车辆3.3万台次、人3.2万人次,投入资金1800余万元,清理河道内垃圾总量22.85万立方米。南沙河自劳动路桥至兴业大道桥水面实现全线连通,形成景观水面169万平;杨柳湖形成景观水面18万平;运粮湖形成景观水面10万平。全市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全面清理河道垃圾的基础上,注重河道后期管护,下到沿岸居民住地,发放《关于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的通告》,号召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自觉抵制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的行为。依靠基层水利站、水管站等人员对河道进行监管,对向河内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努力营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