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水废物处理更要守规矩
鞍山环保风暴随记之三
4个用于废水消毒处理的液氯钢瓶堆放在一起,工作人员用手工操作方式向医疗废水中加氯消毒。这是13日上午记者跟随市环保局医疗系统执法检查组在鞍山市第二医院检查时看到的一幕。
市环保局医疗系统执法检查组组长曲伟介绍,虽然目前国家并没有禁止采取加氯消毒方式处理污水,但由于液氯的投加设备结构复杂,易被腐蚀,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泄漏,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使用氯气消毒的操作规程上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禁止采用人工加药消毒方式。
针对鞍山市第二医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执法检查组责令其立即整改,加强对氯气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用氯操作制度,采取应急措施和对策消除隐患。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医院目前使用的这套设备已经运行多年,设备老化严重,维修非常困难,但医院经济效益欠佳,要想购买新型污水处理设备资金问题难以解决。
据了解,很多企业在环保方面存在问题往往都是由于资金问题。令人担忧的是,环保不达标,资金是节省了,付出的却是牺牲环境的代价。如此算经济账,环境效益谁来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谁来保证!
由于医疗机构的特殊性,其废水和医疗垃圾处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所以,本月开始的环保执法检查,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将医疗系统列为重点检查行业之一。在13日的检查中记者发现,尽管多数医疗机构能够按照要求对废水和医疗垃圾进行处理,但个别医院仍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据市环保局医疗系统专项执法检查组介绍,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月行动以来,环保部门已经对我市1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全市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及排放,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处置,放射源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除了第二医院在污水处理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外,汤岗子医院和康宁医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在露天焚烧医疗废物,不仅污染环境,也给医疗垃圾的安全管理带来隐患。市环保部门已经依据相关规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两家医院立即停止露天焚烧医疗废物行为,并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环保部门还对各家医院排出的医疗废水分别取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5家医院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问题。目前,这5家医院已被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接受环保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