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开展2018年度市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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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鞍财预〔2017〕129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推进鞍山市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市财政局财监局根据年初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于5月份组成检查组,对市本级2018年度市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采取自查方式并上报自查报告和检查统计表等资料,并随机抽取20个市直预算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检查工作,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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