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工商局上半年红盾护农成效显著
今年上半年,鞍山市工商局始终坚持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创新农资市场监管制度、维护农民权益、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有力推进了鞍山市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
一是加大“红盾护农”宣传力度,宣传引导安全消费。举行“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并在《鞍山日报》、《北方晨报》、《千山晚报》等媒体发布多篇宣传报道,同时,积极开展“送肥下乡”、“送法下乡”等活动,提高了广大农户农业科技知识和消费维权意识,使“红盾护农”品牌深入人心。
二是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数据信息质量。依托省工商局农资监管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工作,推行农资信息化管理,在已有数据信息基础上,继续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工作。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组织专人对已录入的农资经营主体数据信息进行回查,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障农资商品经营的可追溯监管。
三是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提升12345村级“红盾护农”联络站工作模式的效能。设立村级农资消费者举报申诉联络站309个,使“1234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有效延伸到行政村。同时,在信誉良好的农资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乡村农民中聘请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市场监管,并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完善联络站和监督员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责任范围。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加大对内农资经营主体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农资经营主体的相关资质及“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情况,确保执法到位、责任到人。同时,根据省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年度监测计划,以农民群众投诉集中、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商品和信誉较差的经营主体为重点,及时组织开展定向监测和专项检查,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农资商品消费警示,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秩序稳定。
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农资经营主体680户次,抽检肥料60批次,不合格16批次,抽检农药5批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6件,案值110万元,较好维护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