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美容美发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自2014年四季度始,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美容美发单位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整顿和规范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打击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化妆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鞍山市美容美发单位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进货查验和购货台账制度执行情况;二是整治美容美发单位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三是打击化妆品违法添加和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检查之初,召集各县(市 )区监管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检查工作任务,以各县(市)、区为检查主体,共分成7个专项检查组,逐级落实检查任务,将具有一定规模美容美发经营使用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确保检查工作针对性强、效果好。专项检查期间,市局定期对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按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将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要求县(市)区对存在问题企业做好后续检查工作,并通过多钟方式指导基层监管人员现场办案。 虽然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监管力量薄弱,但经过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协调,上下联动,有效的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全地区共出动执法人员一千余人次,检查美容美发企业62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7份,立案查处19起,结案率100%,罚没款总额5万余元。
这次专项整治产生了很大的社会效应。一是鞍山地区的美容美发单位在经营使用行为上有了很大改变,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能够逐步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和索证索票制度,开始有意识地索取和留存生产商资质、产品批准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消费者知道了如何辨识化妆品、购买化妆品,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发现假冒伪劣化妆品要投诉到举报电话12331。专项检查期间,电话咨询、投诉举报明显增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所增强。三是监管部门掌握了美容美发企业经营使用化妆品的情况,加深了对行业现状的了解,在目前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机制不理顺、监管力量不充足的情况下,要加强舆论宣传,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强化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覆盖面,形成社会合力,共同规范好化妆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