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省公开招标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中标企业比选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畜牧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8〕44号)、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牧发〔2017〕267号)和《省畜牧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牧发〔2018〕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关于2019年省公开招标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中标企业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服务至上”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比选采购工作。
二、时间要求
(一)时间:2019年4月4日-4月10日。
(二)要求:2019年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强制免疫疫苗政府招标采购中标(资格标)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不超过600字的申请和企业简介;
2、省级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方案、免疫副反应处理方案等)
4、供货承诺书(疫苗效价、供货时限、质量保证、货物调整等)。
所有材料一式十二份,必须加盖与省级中标名称相同的企业公章,并于2018年4月10日17时前,以快递等方式送达至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动物防疫与疾病应急中心,材料不全及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权
电话:0412-8800180 手机:133****5050
地址:动物防疫与疾病应急中心(鞍山市铁西区民生西路107号)
三、比选时间
2019年4月11日,下午14:00。
四、比选地点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21楼,2109视频会议室。(铁东区中华路健身西路2号,现代城办公楼)
五、比选产品
根据我市畜禽养殖和相关疫苗实际使用情况,拟比选下列品种疫苗:
1 猪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
2 牛羊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3 牛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
4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1Re-11株+Re-12株,H7N9H7-Re2株)
5 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
六、比选程序
疫苗中标企业比选工作技术审查小组(专家小组)根据各中标企业提供的材料,现场陈述、答疑等进行投票比选。提交了报名材料但未派代表参加活动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资格。
(一)出场顺序抽签。报名参选的中标企业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二)现场陈述答疑。由中标企业代表现场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突出特点、市场占有份额、售后服务、供货承诺等,限时5分钟,陈述后应回答专家小组提出的问题。
(三)专家投票初选。陈述会结束后,专家小组根据各中标企业提供的材料及现场陈述、答疑情况进行比选投票,结果报疫苗中标企业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领导小组审定。专家小组组长向疫苗中标企业比选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投票结果,疫苗中标企业比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最终确定比选结果。
(五)比选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在鞍山市农业信息网(或某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供苗合同。公示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与比选选中企业签订购苗合同(协议)。
七、相关要求
疫苗中标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比选工作纪律。对在比选活动中通过请客送礼等非正常手段干扰比选工作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的及重大质量事故的,报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建议取消其供货资格。
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