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8日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山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较好完成了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精神,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四个着力”的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民主法治为保障,以“工作落实年”为抓手,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开创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