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纷纷亮剑创建文明集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村集市的建设是不可缺少的一环。近年来,我市大力强调农村文明集市的建设,鼓励号召各县区对辖区内的集市进行改造,从软硬件上予以升级。日前,市文明办对各县市区的农村集市进行了初步检查,结果显示效果不错。
海城:明确责任专人专责
海城为构建一批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秩序井然的集贸市场,制定并下发了《2015年创建“文明集市”活动实施方案》,对文明集市的创建标准予以明确,对文明集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实行专人专责,依法办理相关证照,要求不得经营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落实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制度,畜禽肉等鲜活农产品需凭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入市销售,严格执行国家“限塑令”,禁止销售或使用不合格塑料袋,禁止无偿提供塑料袋。并督导经营者要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严格落实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加强对12315消费者投诉站的管理,及时受理调解消费争议。
为方便群众,海城以二台子市场和鑫鹏市场为示范点,按照“设置规范、醒目明确”的标准,设置各种公示栏、提示牌和广告牌匾。两次召开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调度会,结合实地检查调研,全面总结分析了市场环境整治的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矛盾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城市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联络员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职责,在指定由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牵头的前提下,明确了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和管理区、市场主办方的主体责任。
台安:纳入考核责任倒追
根据市文明办下发的《关于深化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台安依托黄沙坨镇集市,开展了文明集市创建工作。利用集市固定场地、人流量密集、信息传播辐射面大的优势,深入开展国情、农情宣传教育;成立文明集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牵头适时召开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导落实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共同抓好全镇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督促黄沙坨镇制定了专门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台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对黄沙坨镇大市场采取各项措施集中整治脏乱现象。在各部门的整治管理下,该市场由原来的脏、乱、差、湿变为洁、序、安、美,市场硬件设施实现了根本性改善,水产摊位、鲜肉摊位、豆制品摊位和家禽交易、屠宰摊都采用了既实用美观又便于清洁、卫生、环保的设计和装修,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整体管理水平和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称赞和满意。
同时,台安将文明集市创建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创建内容,量化创建标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确保了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并健全督查调度制度。建立健全创建月调度、月点评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指导面上工作开展,确保了文明集市创建层次推进;在各镇的文明集市创建中,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工商所、派出所积极参与,文化站、供销社等部门配套联动的机制,确保了文明集市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在创建过程中,台安把诚信建设作为农村集市发展的重中之重,大力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广泛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文明摊位”等评选活动,引导和激励经营者诚信经营、重诺守信。同时,对评选出的“文明诚信经营户”、“文明摊位”,研究出台了信贷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有效激发了商户参选热情。并全面推行农村集市“五个规范”,即规范市场管理服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食品经营秩序、规范户外广告、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有效满足了广大群众消费需求,促进了农村集市日趋繁荣。
全县以工商所为主体,全面推行市场巡查、重要商品备案、质量查验登记、有奖举报等制度,对各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充分发挥集市有固定场地、人流量密集、信息传播辐射面广的优势,依靠专项资金,制作文明集市宣传栏,张贴多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让核心价值观内容深入人心。
岫岩:以示范点带动文明创建
岫岩文明办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前期调研,确定岫岩广麟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县中心农贸市场)为“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示范点。为了做好文明集市创建工作、规范市场秩序,岫岩对各摊位进行了合理规划,整治环境卫生,市场内路面全部重新铺设了条石,公厕、库房、下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整理装修,在商户中进行诚信规范经营宣传。县文明办在市场冷库入口位置,设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板,市场经营者文明公约两组展板,引导和教育商户文明守法诚信规范经营。在商户中开展评选文明诚信摊位活动,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所辖各乡镇也开展了文明集市创建活动。他们以集市为依托,通过下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普及科普卫生知识,开展文明集市创建宣传,引导经营者重信守诺,诚信经营。
千山区:整体装修改造
千山区的集市主要是大屯集。这个集市距离城市近,不仅是附近的村民常来此采购,很多市里人更是常常光顾。可以说大屯集的文明创建更要体现出成果来,让城乡居民都要看得到创建的效果。
为此,依照市文明办要求,大屯镇共投入120多万改造大屯集市的硬件条件。新建了6个彩钢大棚,覆盖面积6200平方米;新建了22个封闭摊位,总面积近600平方米。
同时,该镇充分利用市文明办拨付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表彰经费,在市场东门新建四个白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橱窗,可随时更换宣传内容。另外,在市场正门,树立了多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展版,在醒目位置悬挂了“文明树新风”宣传标语。同时加强巡逻和卫生清扫,工商部门加强了对进出货物的检查以及对纠纷的处理,确保百姓购物满意。
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介绍,农村集市是农民生活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主要集散地,是农村日常经济、文化活动和社会交往的重要场所,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广泛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对于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增加农民就业,发展农村经济,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体系,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的文明集市创建目标是要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集市环境,着力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形成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将农村集市打造成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从而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