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5月1日起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抚顺新闻网记者 张爱诗)4月22日,记者从抚顺市市场质量监督局获悉,我市从今年5月1日起对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相关自然人将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据了解,为保证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发生,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我市从5月1日起实施,计划于7月1日前,在企业变更登记(备案)业务环节实现对相关自然人的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的自然人包括:股东(发起人、合伙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管、联络员、共同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等。
窗口登记模式下身份信息管理,首先,企业登记业务的自然人需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App完成实名认证,其次,通过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设的全国统一身份信息联网查验系统对接,在窗口实现身份实名认证的联网查验。全程电子化模式下身份信息管理,基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互联网面向各省全程电子化系统提供的实名核验接口,实行中级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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