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打好窗口服务牌
近日,市公安局组织成立四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查摆内部问题,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群众办事方便,推动全警转变作风,塑造队伍形象。
市公安局进一步细化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要求,明确业务办理方式、岗位设置、人员安排等,从制度上规范流程、压实责任。同时,要求各公安机关窗口工作人员坚持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业务。
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东港、宽甸、凤城三个县(市)局和振兴、振安、元宝、合作区四个区局及交警支队车管分中心、出入境分中心,通过实地考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所属30个单位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同时,通过电话测试方式,对32个单位和个人进行抽查,抽查内容涵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放管服”工作落实情况、接听电话规范用语及警容警貌、办公环境秩序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导检查通报,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制定清单,立行立改。
下一步,市公安局要求各窗口单位进一步提高站位、明确责任,确保全警从灵魂深处抓营商环境建设,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日常考核督办、统筹协调工作,建立本单位督导考核机制,以督导检查促整改落实,对于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