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黑山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黑山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3年县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3年县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 2013年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黑山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黑山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由县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直属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由县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理论及有关倾向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条规。
(八)、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自行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合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直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提出意见,掌握全县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情况;协助县委有关部门对乡镇、局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综合全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对全县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黑山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黑山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1万元。
(二)支出总计407.1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黑山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46.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万元,主要是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派驻派出机构12万元,主要是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32.7万元,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其他纪检监察事务4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工作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3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接待费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201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其他纪检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机关事务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