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辽宁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辽质监发[2015]80号)文件精神,企业产品标准实行自我公开制度,要求企业产品标准在全国统一的产品标准信息平台上声明公开,我省已于2016年5月10日开通产品标准信息平台,平台网址:http://www.cpbz.gov.cn。
我县行政区域内企业(食品、药品及农业种植、养殖产品企业除外)应及时进行网上自我声明公开。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并加强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事中事后监管。
咨询服务电话:7777762
邮箱:523586097@qq.com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0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6 22:00: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