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记者从区工商局获悉,在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实施后,生产、经营者如果还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广告宣传、展览、其他商业活动中,将按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处理,处10万元罚款。目前,区工商局正全力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新商标法的落实,保证商标工作稳步开展。
据介绍,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此外,把“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驰名商标持有人应承担违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部门查处。
为认真做好新商标法的落实工作,推进开发区商标战略实施,区工商局通过三项措施保证开发区商标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该局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法律书籍、网络课堂、讨论等方式学习新商标法,并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了新商标法培训。
二是加强行政指导。区工商局按照企业类型,深入企业特别是市知名商标以上企业,加强行政指导,重点组织学习商标法新修订的相关内容,特别是驰名商标的认定、使用、保护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传达《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内容。提醒企业在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实施后,生产、经营者如果还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广告宣传、展览、其他商业活动中,将按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处理,处10万元罚款。引导企业自行做好新商标法实施后企业在商品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同时,指导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新商标法的专项学习与培训。
三是依法加强商标监管执法工作。区工商局正在制作针对开发区的商标注册指南和相关电子手册,并将于近期邀请法律专家来开发区进行商标知识讲座,为企业了解商标,注册商标,培育商标提供全方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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