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供销社加快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阜新市供销社以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供销社综合体制改革的要求为指导,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原则,以改造老供销建设新体系为核心,以流通现代化服务规模化为特色,大力实施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一、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紧密结合现代农业建设中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主体的变化,以“和农民融入一体”的新模式,通过盘活社有资产,对现有65个基层社进行改造,建设全新的供销社基层组织。以市、县联合出资领办的方式,在每个乡镇组建股份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县联社要在继续领办专业社的基础上,着力在提升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和运营质量上下功夫,积极发挥示范社作用,推动专业社向着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和市场化对接方向发展。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百家示范社。
三、组建上下贯通实体经营公司。市、县联社联合出资与社会法人共同组建合作企业。一是在政府相关政策扶持下,由合作方出资开发建设基层社经营设施“三场”,即面积为2000平米的大型生产资料和日用品超市各1家,按区域布局的农产品交易市场10个。二是以建设县级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大型超市为骨干,村级服务社为终端,构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品连锁配送、销售网络。
四、建立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按照建设乡镇综合服务平台的总体布局,以服务规模化为目标,建设乡镇级综合服务中心。每县选择5个乡镇作为试点,于2015年完成。在全市65个乡镇和622个行政村设立综合服务社中心、综合服务社,完善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形成参农公司全覆盖的供销网络,主导农村经营服务格局。
五、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依照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在“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的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要求,设立各级联合社信用部,开展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民主管理、运行规范的合作金融业务。依照国家的规划,逐步建立独立运作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并实现全地区联网经营。
六、组建经济人协会。发挥供销社在经纪人队伍培育中的影响力,在乡镇组建经济人协会,并吸收为专业社联合社团体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