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认真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加强我市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
《土地复垦条例》已于2011年3月5日由***颁布施行。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征用整理中心根据《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进行了改革和完善。
对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内容进行了压缩和精简,由原十项改为八项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和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和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土地复垦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和采取的措施;土地复垦工程和投资估(概)算;土地复垦费用的安排;土地复垦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充实了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对具备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资质和条件的专家,进一步规范管理,实行备案制度。
完善了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程序。增加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意见部分,并新增了现场踏勘环节。土地复垦方案报送评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土地征用整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踏勘,增加对土地复垦项目的感性认识,提高评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