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长杨敬忠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实河长责任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河(库)管理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省、市河长办和《彰武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4月25日,彰武县长杨敬忠带领县水利、环保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解放河、养息牧河调研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调研中,听取水利局和彰武镇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河长制”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杨敬忠指出,“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群众的福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解决水治理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推行“河长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 杨敬忠强调,我县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机制,加强河道综合整治。重点要积极抓好河水质量监测工作;做好沿河污染治理,保持河道清洁,保护河岸水土,提升人居环境;要发动群众尽责出力,共同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