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开发区积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2017年高新开发区排查出建成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1台,其中工业锅炉6台,服务业5台。合计为34.6蒸吨。按照《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主动出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截至9月30日,已全部完成拆除任务。 二是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开发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建立了秸秆禁烧监控网,区经济运行局、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分局,联动执法,加强巡查和督导,明确基层管委会、街道是责任主体,任务下沉村民小组、社区,并明确负责人是责任人,做到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防死守。加大宣传力度,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要求各基层管委会在主要路口设置宣传标牌,在公路、公共场所、村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禁烧通告。充分利用村级广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政策和要求。截至目前,未发生焚烧秸秆事件。 三是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7年度高新开发区淘汰黄标车任务数量108辆。环保分局联合交警大队,协同合作开展工作。截至9月30日,已经全部完成淘汰任务。 四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修订了《高新开发区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起了常态化运行机制并且有条不紊实施中。2017年10月19日响应蓝天办文件要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各部门齐抓共管取得了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