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商事制度改革释放市场活力
自商事制度改革施行以来,市工商局全力推进,深入贯彻实施各项改革举措,使市场主体发展强劲,改革成效明显。截至9月末,全市新登记内资市场主体10195户,增长23.8%。其中,公有制企业128户,增长31.9%;私营企业2155户,增长14.3%;个体工商户7617户,增长26.1%;农民专业合作社295户,增长38.5%。
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登记注册便利化,印发了《辽阳市实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和《辽阳市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办法(试行)》。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密切配合,于今年3月正式实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截至9月末,全市共发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093张,其中设立登记1763张、变更登记1330张,平均用时9天。
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后,利好政策充分体现。一是受理窗口减少了,由原来四个窗口分别受理,减少至由工商一个窗口对外综合受理。二是申请表格减少了,由原来的4份申请表减少至1份申请表。三是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减少了,原来需提交26份材料,现在减少至13份材料。四是填写的数据项也减少了,由原来的166个数据项减少至74个数据项。五是工作时限减少了,由原来的至少20个工作日才能领到全部证照,减少到现在的平均9个工作日即可领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六是给企业节省了费用,减轻了负担。因为暂停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技术服务费、KEY费用和年检费,加上材料复印、交通等方面的费用,每个营业执照至少减少200元费用。
深入贯彻落实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市工商局在全系统严格执行***公布的前置审批目录清单。目录外的申请,在第一时间一律改为后置或者直接核发营业执照,没有发生一例非法索要前置文件现象。创业者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最低限额,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利好政策使我市公司制企业“井喷”式增长。截至8月末,全市新设立公司1131户,增长17.1%。公司注册资本158.2亿元,增长269.2%。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只要提交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与征收办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征收区域暂停工商登记业务。制作温馨提示板发放至各登记窗口,提醒申请人合理审慎选择住所(经营场所)。
下放部分企业登记监管事权,便利企业登记。自2015年7月1日起,除部分非公司法人企业和注册资金大于1亿元的公司外,下放宏伟区、弓长岭区内企业的登记监管事权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普通合伙企业基础上,又下放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登记事权到各县(市)区工商局。
全面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分别印制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宣传册,帮助市场主体完成年度报告。在辽阳日报、千山晚报、辽阳电视台、辽阳广播电台、辽阳交通台等媒体进行循环通告。经过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至6月30日企业年报公示法定截止时间,全市14333户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2014年年度报告,年报公示率86.27%,位列全省第二名。
高质量完成企业出资定向抽查工作。在今年5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市工商局全系统对省工商局下发名单中的114户企业开展了出资信息定向检查。认真开展休眠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共排查出休眠企业2428户。认真开展“投资”类公司排查清理工作,组织两次“投资”类公司排查清理整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上述抽查活动中,对失信企业列入异常名录管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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