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
——四论守纪律讲规矩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我们党的纪律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一些人的,而是针对所有党员的,只有把8700万党员都管住管好了,才能形成党的集中统一,才能在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略中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现在有些问题虽然构不成违法,但用纪律和规矩去衡量,却是格格不入的。如果任其蔓延滋长,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就会有更多人跟风仿效,把纪律和规矩视为儿戏,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看风使舵、左右逢源,对***的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明哲保身、不愿担当;有的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甚至欺骗和对抗组织。如果在纪律和规矩上松一尺,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就会退一丈,党的纪律和规矩就会沦为“稻草人”和“纸老虎”,党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甚至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祸患常积于忽微,任何违纪违法现象都有一个从小到大、从轻到重的演变过程。只有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才能确保“树倒根除”。严厉惩治腐败,让腐败分子在政治和经济上付出沉重代价,使那些利欲熏心、胆大妄为者心生畏惧、望而却步,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手段,但它只适用于一小部分腐败分子。从查办案件情况看,党员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对于更多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是要通过纪律和规矩的方式来加以约束。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要注意把握好分寸、火候和节奏,既要立足当前,重拳出击、高压惩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还要着眼长远,从小处入手、从具体突破、从细节完善,治病于未发之时,解决问题于初始阶段。既要有雷霆手段,让想搞腐败的人及时收敛收手;又要用纪律手段使违纪者“出汗排毒”、幡然悔悟、回归正道,防止滑向“不归路”。总之,要通过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执纪监督,在党内形成敬畏纪律、遵规守矩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更多的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才能保证我们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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