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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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8日发表
●7月1日,全区共拆除违法建筑25处,总面积15592平方米。
○庄行镇拆除沙港湾居委某号等1处住宅区违法建筑,面积2130平方米。
○庄行镇拆除庄行园区某号等6处单位违法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
○青村镇拆除青韵居委某号等8处沿路沿线地区违法建筑,面积1125平方米。
来源: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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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1:49: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