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功申报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为充分发挥我县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及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优势,我县积极开展了全国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县的申报工作,制定了《上海市崇明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和《崇明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的艰辛努力,我县被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县级示范”,并获得专项财政补助资金1800万元。
目前,我县约有20%的居民住宅使用了太阳能热水器。崇明工业园区、观光大堤和前卫村等安装了1060盏风、光能互补利用的路灯,前卫村青少年科普基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是国内首家进入商业运营的兆瓦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前卫村展示馆和陈家镇开发公司生态实验楼等地源热泵系统也已经投入运营。
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我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10年,我县启动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在今后两年内,通过重点项目推进,完善可再生能源的成果推广、工程示范,浅层地能、太阳能光热利用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将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年替代常规能源量达到2450吨标准煤。这将对改善本县能源结构,促进生态岛和低碳城镇的建设,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