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关于九亭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培训的通知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做到依法规范管理,持证上岗。为方便各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九亭镇安监所将于2017年举办一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颁发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或证书到期者)。
二、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下午15:30。
三、报名地点:九亭镇安监所(九亭镇蒲汇路80号(近涞亭南路),二楼会议室)。
四、培训费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00元/人;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310元/人;
五、上课时间、地址:课程安排时间表报名时发放;
六、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原有证书者复训期限为证书有效期前3个月,报名时送交原证书和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初次培训者报名请务必随带身份证复印件及二寸彩色证件照二张。
联系人: 汤丽华,联系电话: 57632498。
九亭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事务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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