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心医院实现第21例人体器官捐献
6月22日,区中心医院第21例人体器官捐献在ICU实现。捐献者皇某成功捐出了他的一对肾脏、肝脏和一对角膜。
皇某入院前5小时被同事发现神志不清,送往区中心医院急诊救治。来院时,双侧瞳孔散大固定,予头颅CT检查,提示右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医生立即给予止血、脱水等治疗。患者意识无好转,医生考虑即刻手术。完善术前准备后,在急诊全麻下行右颞颅内血肿清除,颅骨切除减压术。术后,患者病情仍未见好转,生命体征极不稳定,已没有逆转可能,家属商议后放弃治疗。考虑到患者病情不可逆转,ICU主任胡善友向家属细致介绍了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积极引导,家属最终做出了器官捐献的决定,表示愿意无偿捐献患者器官,让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够获得新生的机会。
随后,医院立即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上海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嘉定区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经过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会诊,确认该患者已经达到了器官捐献脑死亡诊断标准。在各方见证下,患者亲属签署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在仁济医院器官获取组织的努力下,器官捐献手术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捐献者所捐出的肝脏、肾脏挽救了多位重症病人的生命,一对角膜让两位患者重见了光明。来源:区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