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1问
问题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通过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问题2:“扫黑除恶”中的“黑”和“恶”指的是什么?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组织?
答:“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刑法》第294条第5款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同时具备“四个特征”: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问题3:黑恶势力犯罪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问题4:宝山在平安城区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近年来,宝山区先后获得“上海市平安(示范)城区”等荣誉称号。2018年,宝山区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宝山、法治宝山为引领,扎实推进政法综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全区社会治安形势稳中向好,社会面保持平稳有序,为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区报警类110接警数71763起,同比下降26.4%,其中偷盗类、涉黄类、涉赌类110接警数下降幅度明显,同比分别下降46.4%、58.6%和42%;全区信访总量为7623件次,同比下降15.9%。
问题5:宝山公安等政法机关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在深挖严惩持续用力。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精准打击,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套路贷”、黑中介、偷倒渣土、“敲墙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高压严打。二是确保宣传发动持续升温。积极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同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问题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答:宝山全区上下坚决贯彻落实*********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纵深推进。截至2019年5月31日,共查处“套路贷”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5个,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115人,破获涉恶刑事案件3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9626万元。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26件79人;审结涉恶案件共13件31人,21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题7:扫黑除恶中应该加强整治的场所和区域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接下来我区应重点关注的场所与区域应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特别是要开展对“城中村”的整治。
问题8:什么是“套路贷”,它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答:“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
问题9:上海市对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哪些奖励举措?
答:凡是举报线素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举报人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线索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举报人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至5万元;举报人提供涉恶类犯罪团伙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举报人提供涉黑涉恶案件在逃嫌疑人线索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
问题10:在提升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方面,宝山区做了哪些宣传发动工作?
答:全区共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读本》等小册子40余万份,张贴《致宝山市民的一封信》等扫黑除恶宣传海报53万余张,推送各类社区通信息、警方提示、预警信息60万余条,发放线索征集告知书11000余份,放置易拉宝等展板2000余个,悬挂横幅3200条,设置举报箱900余个,加强以案说法力度,先后对9起案件依法集中宣判,汇编“套路贷”典型案例,提升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
问题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三贷六霸九黑”是指什么?
答:“三贷”指的是校园贷、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六霸”指的是市霸、行霸、海霸、渔霸、船霸、砂霸,“九黑”指的是黑物业、黑中介、黑护工、黑车、黑导游、黑旅行社、黑旅店、黑保安、黑辅管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