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区景观管理所,区废弃物管理所: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确保绿化市容系统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杨安委〔2017〕2号)和区消防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杨消防委〔2017〕7号)要求,现将局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认真履职,企业单位落实主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冬春季节局系统内面上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局安办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各级工作职责。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根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局安办加强对各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督导,把消防工作作为重要议程提上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指导各单位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督促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经营场所的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各职能科室(部门)要认真抓好行业监管、宣贯工作,结合工作特点,加强一线监督检查,强化行业监管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企业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主体责任。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各单位逐步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环卫作业人员集中住宿的道班房)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加强各仓储(特别是环发公司分公司扫把间、危化物品仓库)日常巡查检查,配齐消防灭火设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企业单位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组建一个微型消防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全国“两会”闭幕前,在涉及国计民生重要场所开展“零火灾”创建活动,加强早期火灾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智能化处置。
要加大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制度不落实、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以及“三合一”住宿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整改。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事故。
(二)加强季节性工作安全管控。要在总结固化过去两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成功经验基础上,提早部署启动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控政策,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码头和闲置厂房、劳务工道班房、出租房屋排查检查,强力开展非法烟花爆竹打击行动,从严落实源头管控措施。防止出现私自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同时加强码头监管,杜绝违规船只或人员停靠码头处理烟花爆竹行为发生;要组织本级和各基层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外借聘用人员、劳务合同工及门面房承租人(户)签订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承诺书,坚决做到不运输、不储存、不买卖、不燃放;对思想不能转化,燃放意愿强烈的人员,及时报告,采取超常规措施处置。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要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即:组织一次***宣传告知,张贴一张消防宣传海报,开展一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至少一次以疏散逃生、简易灭火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演练。要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提高目标人群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结合季节及节日火灾特点,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和消防刑事案例警示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至2017年12月3日)。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3日至全国“两会”召开)。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要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检查督导阶段(圣诞至全国“两会”召开前)。结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两会”重大活动时间节点,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分若干检查小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全方位检查督导,做到横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接受区消防委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领导干部要一线检查、蹲点督导、***问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要对标将上海建成全球“最安全、最有序、最干净”城市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肃倒查责任。
(二)狠抓末端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于排查出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本级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和需上级解决的事项。要加强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消防安全预防和管控工作。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2017年12月底前,上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18年1月底前将阶段性小结和典型案例报送局安办。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4日内(2018年3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