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平凉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度平凉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政府网站(WWW.SHYP.GOV.CN)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凉路街道党政办公室,电话:65129051。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街道自2005年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搭建班子,形成由办事处主任亲自抓、党政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兼职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街道党政办公室作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和接待窗口,档案室为辅助查询窗口,共同受理单位法人及社区居民的咨询及查阅,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信访办等部门予以配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2016年全年,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街道始终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及非公文类政府信息14个。办事处共制发公文32个,主动公开公文12个,主动公开率37.5%;党政混合行文1个,主动公开率100%;制定规范性文件0个。按要求公开街道2015、2016年度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其编制说明5个。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文备案和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并定期向区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充分发挥政府和街道两级网站的作用。以“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认真维护信息公开各栏目,做好公文类信息、党政混合信息和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文件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提升公文的主动公开率。积极更新维护街道网站信息,全年上传文字信息143篇、图片信息33篇。
2、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1)社区报,一方面与《杨浦时报》合作发行社区报《平凉之窗》,另一方面利用微信这一新兴网络平台,2015年10月注册了《平凉之窗》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民生事务信息,增强新闻的时效性;(2)业务告知栏,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置了业务告知栏,各类业务告知单齐全摆放;(3)电子信息屏,及时调整市、区政府出台的最新政策;(4)政府公报传阅点,在事务受理中心、文化中心设立公报传阅点,供办事居民领取、阅读。
3、推进渠道向基层延伸。依托便民服务中心、事务受理中心、居委会,充分利用《平凉之窗》、社区图书馆、社区信息苑以及 “一线工作法”等公开载体和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与居民办事紧密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街道2016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街道2016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以及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本街道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在区府办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2017年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予以改进:
1、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业务学习,做好人员队伍建设,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
2、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梳理办事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各方面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3、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更加突出实效性和便捷性。
七、指标统计附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 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
| 1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
| 1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
|
|
1.当面申请数 |
|
|
|
2.传真申请数 |
|
|
|
3.网络申请数 |
|
|
|
4.信函申请数 |
|
|
|
(二)申请办结数 |
|
|
|
1.按时办结数 |
|
|
|
2.延期办结数 |
|
|
|
(三)申请答复数 |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
|
|
涉及商业秘密 |
|
|
|
涉及个人隐私 |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
|
|
(三)其他情形数 |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
|
|
(三)其他情形数 |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
|
|
2.兼职人员数 |
|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
|
|
平凉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