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政府机关争做节能表率
近年来,宝山区政府机关实行“节能总动员”,通过有关节能技术改造推动“行为节能”,并已初见成效。经测算,2007年与2006年相比,区级机关节约用电77860度,同比下降3.5%,节约煤气9000立方米,同比下降14.29%,有效节省经费约81363元。
“区级机关的能耗重点是办公用电、用水和车用燃油。”用电节能方面,区级机关广泛采用新型的节能灯具,并在集中办公场所张贴节能告知标签,减少公共部位照明灯头。在会议场所尽可能提供可重复使用的饮水茶具,同时严格执行空调温度规定,实施下班后关闭空凋排放等具体节能措施。在推广节能降耗具体措施同时,还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宣传,真正使该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作深入人心。
宝山“十一五”节能任务目标提出,政府机关用能总量将减少15%。今后将对水、电、汽油等主要物品的材耗,以2005年实耗为基准,每年均确保递减3%,政府机关在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过程中,进一步在全区争做节能降耗的先锋和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