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各科室、职能部门: 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决定,建立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邱 红 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伟坚 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海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倪 俊 街道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 芳 街道组织科科长 宋雅文 街道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 倩 街道经济管理科科长 傅蓓蓉 街道办公室主任 张 力 街道宣传科科长 李伟军 街道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刘传清 街道市政科科长 戴 萍 街道社会保障科科长 沈 卫 街道劳动科副科长 钱 艳 街道社会发展科科长 周金泉 街道财审科科长 秦晓君 街道经济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潘 菁 延吉房管办主任 施宏明 延吉工商所所长 李 骅 延吉质监所所长 童建华 延吉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 刘钧钧 延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延吉街道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科,办公室主任由张海丰兼任。 延吉街道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在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即予撤销。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