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力促不达标铅蓄电池企业关停
宝山区环保局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促使区内两家涉铅企业关停。
铅蓄电池企业一直是区环保局日常环境监察的重点,在日常监管中始终实施最严格的标准,要求企业做到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并且减少无组织排放;二是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是必须制定完善的环保制度和铅污染应急预案。
2011年,区环保局对区域内一家企业的废水及无组织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先后实施了三次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改。
上海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发生后,区环保局组织全面排摸,未发现新增铅蓄电池企业,对已有的2家铅蓄电池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报请区府关停,在企业关停期间与当地镇政府实施联合监管,确保关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