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推进教育收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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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近日,宝山区发改委(物价局)制定相关措施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公办高中“三限”政策;开展幼儿园收费及代办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规范学前教育代办收费行为;进一步落实市物价局、市教委关于“禁止补课收费、联合办班收费、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相关规定;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规定的代办行为,严禁各类乱代办、乱收费行为。
继续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示要求,监督教育单位做到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自愿选择项目明晰清楚。
推进教育收费诚信建设。继续做好结对联建工作,规范教育单位收费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乱收费发生;继续推进教育收费规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塑造良好的教育收费形象。
落实教育收费行风评议的相关要求,推进教育单位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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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03:04:14重新编辑